一:整合财政资源,加大财政支持。
集中财力支持LED产业发展,科技研发、技术进步、知识产权、标准战略、拓展国内外市场、民营与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,应适当加大对LED产业的倾斜力度,对LED产业基础性与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、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、技术改造、技术项目成果转化等予以资金支持,建设LED产业公共服务平台,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LED工程与技术中心,实施LED产业专利和标准战略,拓展LED产品市场,扶持中小企业发展,推动LED产业化进程。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,在科技研发、技术进步、知识产权、标准战略资金和拓展国内外市场资金等各专项资金中,每年集中1亿元以上资金专项用于支持LED产业。制定LED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办法,鼓励单位和个人选用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。
二:完善人才政策,推进人才聚集。
整合现有人才引进政策,为LED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。对企业引进具有LED产业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的中高级人才,给予优先安排,同时在住房、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。调干和招调工时,保证LED产业领域懂管理和技术的专业人才的需求,为推进LED产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撑。
加大LED产业人才培养的力度。加快深圳大学、深圳大学城、南方科技大学、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建设,通过开设LED相关课程,利用其重点实验室等机构,培养LED产业的中高端人才;与此同时,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,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增设LED产业领域的培训工种,加大技术人才本土培养力度。
三:实施分类扶持,促进企业发展。
根据深圳LED产业发展特点,研究编制企业评价指标体系,认定和筛选LED产业链各环节的龙头企业,建立龙头企业库,集中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。加强对LED产业中优势企业的培育力度,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有核心竞争力、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品牌的优势企业培育上市,帮助企业发展壮大。加强对LED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创业扶持,促进产业主体多元化。进一步降低LED中小企业创业的门槛,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创业;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、信息服务、科技创新公共平台服务等;加快LED产业孵化器、加速器建设。
四:加强政府引导,推进示范工程。
选择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成熟、质量可靠、见效快的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和企业,实施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政府投资建设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,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应急工程管理,纳入重大项目绿色通道。扩大政府绿色采购,将经过示范工程检验,节能效果显著的本地上、中、下游产业联合体的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列入政府绿色采购目录。对各区及光明新区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的区级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,市财政给予补贴。将推广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示范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区、光明新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GDP能耗考核评价体系。
五:实施品牌战略,加大宣传力度。
推进LED企业实施名牌战略。按照市政府关于推动我市工业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,加强政府政策引导,完善社会化的服务保障体系,建立市场化的推进机制,提升LED企业创建知名品牌的意识,扩大LED产品国内外市场影响力。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应积极开展LED产品的品牌推介活动,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,提升深圳LED产品整体品牌形象。
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,开展专题讲座、研讨会、经验交流会、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,加大LED产业的宣传力度,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LED产业在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。
六:建立统计体系,完善产业预测。
在现有的统计系统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LED产业链各环节的统计监测,加强统计指标分类,建立及时、完整、可比的LED产业统计指标体系,实现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描述LED产业的目标,并对LED产业的发展进行整体评估,为LED产业的预测和规划提供信息支持。